9月12日下午,黃海濕地環境資源法庭走進新洋農場社區,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非法狩獵案。新洋領導潘元海、戴學林以及近500名職工群眾旁聽。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潘元海指出,巡回審理走進社區,這是新洋為全面落實依法治國理念,深入推進“七五”普法工作,切實提高全場職工群眾保護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意識的有益實踐。
被告人曾某系河南省桐柏縣農民,因涉嫌非法狩獵一案,被射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依法偵查查明:曾某于2018年11月15日20時許駕車至新洋農場某大隊防風林處,使用燈照的方式,捕獲野雞兩只。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物證鑒定,涉案動物為雉雞,屬國家保護的有益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黃海濕地環境資源法庭認為,被告人曾某在禁獵期,使用禁用方式捕獲野生動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涉嫌非法狩獵罪。面對審判,被告人曾某對罪行供認不諱,法庭經過審理,以非法狩獵罪對被告人曾某判處罰金2000元。
接受采訪的干部群眾紛紛表示,這樣的庭審教育活動對于職工群眾思想觸動極大,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環境、善待自然是人類的美德,我們應該把保護和維護生態環境、珍惜動物資源當作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
活動期間,聽眾觀看了警示教育片《非法捕獵》,法治宣傳志愿者組織職工居民觀看非法狩獵宣傳展板,通過以案釋法,進一步宣傳保護野生動物的重要性,提高群眾保護野生動物意識,共同抵制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