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湖分公司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及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全面落實責任,強化監管,消除農產品生產環節的隱患,提高農產品質量控制系統建設水平,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確立安全目標。全面提高農產品生產的質量安全意識,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在農產品生產中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嚴格農業投入品安全間隔期制度,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上級部門質量抽檢合格率達100%;確保各大隊(含職工)數據錄入的及時、準確、完整、規范;確保農藥瓶、農藥袋、餐盒等廢棄物及時清理,保證環境整潔。
二是落實安全責任。嚴格遵守國家《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農發公司對農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建設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文件的規定;有效落實大隊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切實加強農產品生產從業人員質量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增強質量安全意識;全面規范農產品生產,嚴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嚴格農業投入品安全間隔期制度,并且及時回收、清理農藥瓶、農藥袋、餐盒等廢棄物,消除農產品生產環節的隱患;做好農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工作。記錄數據應及時、準確、完整、規范,不得弄虛作假、瞞報謊報;積極配合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員的監督與管理,隨時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和檢測,確保上市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是嚴肅責任追究。對沒有履行上述義務而造成農產品質量控制系統被扣分、通報的,或者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接受采取“一票否決制”,取消評獎資格,情節嚴重構成違法或者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懲處。10月9日,三秋動員會上,各單位負責人向分公司總經理遞交了《農產品質量安全及質量控制體系建設承諾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