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寶應湖農場有限公司小會議室內掌聲陣陣,農場公司與金湖縣醫院集團發展中心職工醫院移交協議書如期簽訂。
縣醫院集團發展中心法人代表董義中等一行和農場公司黨委書記李乾清、董事長趙建坤、副總經理姚海杰以及醫院相關負責人等參加簽訂儀式。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墾改革的相關精神和金湖縣委、縣政府《關于推進寶應湖農場改革發展實施意見》精神,經農場公司與縣醫院集團發展中心多次協商,最終達到一致意見,將寶應湖農場職工醫院無償移交。
協議明確寶應湖農場有限公司作為移交主體,金湖縣衛健委員會作為接收主體,移交范圍包括具備醫技資質的在崗人員、寶應湖農場職工醫院實物資產。協議中雙方還承諾,農場公司協助做好移交過程中的相關事宜協調和矛盾化解,縣醫院集團發展中心接管后,加強管理和投入,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保持醫院持續運行,確保農場職工享受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對人員移交、資產移交的具體內容、人員性質及薪酬待遇協議也作了明確。
協議的簽訂,標志著農場職工醫院移交的正式啟動,移交結束后,農場公司不再承擔醫院管理及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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